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评估 -> 学校评估 -> 正文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5-06
关于召开2018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暨2017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协调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加强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的规范化,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教学质量反馈改进机制,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于5月7日—5月18日进行。其中,5月7日—5月10日为各学院自查阶段,5月11日—5月18日为学校专项检查阶段。

二、检查方式

1.期中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组织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2.学院自查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具体负责。

3.在专项检查阶段,本科生院将分校区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应针对1-4周教学情况调查发现的问题、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1.学院和专业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适应性;

2.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和规划;

3.学院专业布局、专业建设的问题和整改计划;

4.实践教学学时比例、实习基地的数量和效果;

5.师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的投入和改进举措;

6.教学方式方法和考试改革的推进情况;

7.学院和专业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机制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8.学生指导服务体系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一)自查内容

结合教育部审核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和学校自评反映的主要问题、本学期1—4周教学情况调查、1-4周教学督导员及信息员听课、开学初校领导听课、各学院领导听课、2017年秋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反映出的问题,从教学条件、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秩序等方面进行自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写出自查报告,做好学校专项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要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同时举办“示范性教学”活动,每个学院组织“示范性教学”课程不少于4门。请各学院于5月8日前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公开教学课程汇总表》,报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质量监督科(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09)。要求学院有关领导、督导员、教师(尤其是近3年入校的新教师)等人员听课,并认真填写《山东大学理论课程听课表》或《山东大学实验课程听课记录表》(以上三个表格与开学初相同),由学院教务员收集保存。

(二)专项检查内容。学校将重点组织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1.实习实验教学情况;

2.毕业审核落实情况;

3.学生网上课堂教学评估动员情况;

4.“公开教学”活动组织情况;

四、检查总结与反馈

各单位参照上述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于5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总结的纸质版提交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质量监督科(电子版发pinggu@sdu.edu.cn)。

联 系 人:于美青

联系电话:63552

本科生院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5月4日